圖.文/徐銘宏
寶春姐是我阿嬤
小時候,在外面需要向阿叔、阿伯自我介紹時,不知道是不是龍潭人地域性比較強的關係,按慣例通常大家都會先說自己住哪裡,然後才說是誰誰誰的小孩。像是「我是三洽水,徐水華的孫子。」或是「我是住在龍元宮街肚,彭春香的兒子。」因為我們家住在街上又開雜貨店,所以我總是仗著家裡做生意、人面廣的關係,介紹詞偷懶很多,我都說:「我家是隆興商店。」
如果那位阿伯不知道隆興商店在哪裡,我就會補充說:「寶春姐是我阿嬤。」然後我就會得到「喔!」的回答,大人立刻就懂了知道我住哪,家裡有哪些人。小時候我還沒遇過不認識寶春姐的大人,但卻有很多沒聽過隆興商店的人。
再長大一些到國中、高職,少年青春的我整天只想要跟朋友出去玩,對自己家雜貨店沒有什麼特別的記憶。大學的時候住在台中,那更少回家。印象中求學階段跟媽比較有在說話,但也都是在交代課業上的事。跟爸爸說話好像只有用在打招呼,一直到我去馬祖當兵以後,我們父子才真正開始有言語上的交流。像父子又像朋友的那樣聊天,好像是到了這幾年的事。
開始討厭我們家雜貨店,是結束了退伍後在台北的第一份工作回到雜貨店幫忙時。那時二十八歲,工作了近兩年在設計上學了一點皮毛,一股腦的想要全部放到雜貨店裡,但自己能力又不夠,最後就是搞到自己跟雜貨店水火不容。像是,開始嫌雜貨店太亂,東西放得很沒有邏輯;還有,正在賣的東西跟剛到店的新貨與常備的存貨,他們竟然可以全部都一起放在賣場裡,這些都是讓我恨得牙癢癢的事。最討人厭的是商品幾乎不標價,只有少部分的罐頭會貼標籤,但每天在跑的雜糧、乾貨、陸產、海產就一個都沒寫,必須要自己記住。
我這個從小到大被阿嬤放在掌心疼的寶貝孫,從小到大都不用顧店的少爺,頭一回進店裡幫忙就天真的想大刀闊斧的改變阿公、阿嬤、爸爸、媽媽共同經營了幾十年的老店,也難怪那段時間後期,我幾乎天天在跟媽吵架,跟阿嬤在店裡嘔氣,想不起來確切是什麼事,如果用打籃球來比喻的話,我那時被阿嬤守死了,只要一投球就被她蓋火鍋,球還沒拿到手就被阿嬤打掉,阿嬤也不需要用什麼球場垃圾話來激怒我,我自己就已經可以隨時隨地自爆。終於有一天我再也忍受不住,自己找好了工作,像離家出走似的跑去台北。
記得在離家出走前的某一個晚上,店裡已經打烊了,我跟媽在雜貨店三樓的房間裡大吵一架,我對我媽大吼:「這店生意要做下去,阿嬤絕對不能在店裡。」那天我們吵得好兇,好像已經晚上一兩點了還在吵,但現在想想,好像是我一直吼我媽,我媽只是愁著臉一直聽我吼,我像是想要用盡全身的力氣告訴媽媽,我的想法才是對的,為什麼你們就是不懂呢?吵完架下樓就發現,阿嬤坐在二樓飯桌旁聽我跟媽吵架,當然她一定也聽到了我吼的那句「這店生意要做下去,阿嬤絕對不能在店裡。」
[Not a valid template]↑ 發現阿嬤跟我一樣,會這樣站在門口,看對面的龍元宮或是鄰居在幹什麼。
[Not a valid template]↑ 阿嬤喜歡在雜貨店生意得閒時,坐在門口前的推車上吹一下風。常常這樣坐著坐著,就跟路過的老客人打起嘴鼓。
爸也喜歡坐在雜貨店前的推車上吹風,差不多都是晚上九點半、十點以後,常常這樣坐著坐著,就跟路過的老鄰居聊起天。媽很氣爸這樣,可以打烊了不打烊,到時又弄得太晚休息。
我也喜歡這樣坐在雜貨店門前的推車上吹風。有一次,我坐著坐著、風吹啊吹的,以前交往過的女朋友突然就出現在對面的馬路上,美麗依舊的她手上牽著一個可愛的女兒,當時我因為搬完貨一身臭汗爛衫,她看見我後特地走過來跟我打招呼。
我家是隆興商店
去年夏初,妹妹的第二個寶寶誕生了,為了照顧寶寶,妹妹向媽請了一年的育嬰假。但妹妹一年不在雜貨店對人員的調動影響甚巨,媽只好把主意打到我頭上。我又再次應承媽回來店裡幫忙,但這次我不敢說大話,只敢答應媽每週一到週五下午過來幫忙,好讓爸媽可以休息。
雖然是說我過來幫忙,但開始做事的三、四個月後漸漸發現,其實是雜貨店在幫助我,受惠最大的就是這本書。在回來雜貨店幫忙前,這本書其實就已經在進行了,只是一直進行得很不順利,直到上帝出手幫忙讓我再次回到店裡。
開始時並不是為了寫書才隨筆記錄雜貨店的故事,是被來店裡買東西的客人吸引住。記得第一位引發我好奇的是一位開卡車的職業婦人,她買完了需要的東西就很自然的在店裡跟爸聊天,我突然發現她身上穿的、戴的都是日常確實需要的東西,完全沒有多餘的裝飾或是用來強調自己是誰的配件,這樣的狀態深深吸引了我很想畫下她日常生活的模樣。但發生在店裡的那些微小故事需要文字才能記錄,所以就開始用文字速記在店裡看到或是聽到的有趣事情。開始寫得時候,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寫什麼,甚至覺得寫得牛頭不對馬嘴,但隔天打開筆記本一看卻覺得好笑,立馬決定就這樣繼續牛頭馬嘴地寫下去。再加上我的作文老師不放棄的用自身功力幫我灌頂,打開了任督二脈,這才終於得以將中斷的雜貨店故事陸陸續續完成。
最幸運的是透過這樣的書寫紀錄,頭一回在心底看見了阿公、阿嬤、爸爸、媽媽眼中的隆興商店,這讓我領略到經營一家老雜貨店,應該要像是修復一棟古蹟一樣。古蹟的修復不是拆掉舊的蓋一個新的出來,而是要小心的把它恢復到以前的樣子。想通了這件事後,好慶幸以前的我失敗了。
雖然,現在的我對於經營商店的工作還是沒頭緒加沒把握,但只要家人都在,就已經是最棒的商店了,不是嗎﹖
[Not a valid template]↑ 阿姨問我可不可以幫她把小時候她家附近的那片稻田畫出來。我真的沒印象,如何能畫出別人心中的回憶?而有什麼景色是我很想畫出來的回憶?想了想,就是這張,大家在店裡忙碌的樣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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