撰文/溫宗翰
攝影/安培淂(經典雜誌攝影召集人)
漢文化中的十二生肖,是以地支配屬十二種生物,分別為子鼠、丑牛、寅虎、卯兔、辰龍、巳蛇、午馬、未羊、申猴、酉雞、戌狗、亥豬,表現著不同年的屬性。古代的干支記日,也能用在時辰與月份,用在記年時,一般以二十四節氣之首的立春,作為生肖相交的起始依據。以二○二二年壬寅年為例,立春日是二月四日凌晨四時四十二分,此時起生肖屬虎,此前生肖則屬牛。
全世界許多地方,諸如古巴比倫、希臘、埃及與中國等,都有相近的十二生肖,只是動物肖屬種類略有不同,有些地方是有獅無虎,或有貓無鼠。郭沫若曾在解釋天干地支時,推論十二生肖起源於巴比倫十二宮(黃道十二宮),但也有學者推論是源自佛教經典《大集經》中的十二神獸;由此可知,十二生肖是古文明的重要文化遺產,並隨著移民來台落地生根,潛藏於民眾的思想與生活之中,甚至對應著每個人的本命元辰,影響深遠。
肖虎者的特質與禁忌
民間俗信認為,肖虎者與牛、龍、馬等屬於「大生相」(tuā-senn-siùnn),一則以形容這些生物本來就體格強大,二則認為這些肖屬之人,也能對應著巨大生物那種雄威的本質,使其命格基底較為特殊。只是,老虎一般還是被視為兇猛動物,連帶民俗觀裡也視肖虎之人如猛獸,長期以來,虎年出生人口數都最少;在戶口機制尚不完備的年代,許多人甚至會刻意晚報戶口,以避免屬虎。
在民俗生活中,肖虎者存在著許多禁忌,比如,不能隨意在別人新婚時去探房,以免給新娘引來「白虎煞」;不能進出產房,以免沖犯胎神、動到胎氣。較特殊是,生活中若有押煞、送煞或破煞儀式時,通常都會找肖龍、肖虎者幫忙,以其威武元神來協助神靈押解邪魅離境,維護地方安寧。另在進香刈火儀式中,也常找肖龍、肖虎者,手舉龍虎旗,為神明保護香擔,以防外邪入侵搶奪香火靈力。
民間信仰中的虎文化
在民間信仰裡,老虎經常是神明座騎,用以凸顯神威顯赫。這類神明收服精怪傳說,是信仰文化裡很重要的精神講述,隱含著隱惡揚善的民俗邏輯;也喻示著窮凶極惡之徒,若能神前悔改,並願與神靈一起為民服務,就能將功抵過,受享萬年香火。也因此,台灣許多宮廟普遍都有祭祀虎爺,有時又稱下壇元帥,或有些地方稱作「山軍爺」、「山軍尊神」。此外,早期虎爺比較常被視為孩童的守護神,尤其專門治療「豬頭皮」(ti-thâu-phuê;即腮腺炎),相傳可取金紙在虎爺神像下頷處摩擦,再將金紙貼在患處,即可不藥而癒。
近半個世紀來,虎爺神像座前,時常會有個盆碗,裡面裝著錢水,祭祀時,會取硬幣面額較大者,去錢水中換取面額較小者作為「錢母」,據說無論放在身上或存到銀行,都象徵著生生不息的「錢滾錢」之意。
從原本救助生命的信仰特徵,到商業社會中轉向協助信徒理財,不只顯現出虎爺信仰功能的轉變,也強化了虎爺救助萬民的神威。
歲時與生活中的虎文化
虎民俗也時常見於節日文化中,每逢新春過年時,人們為求整年平安順遂,大年初一時會到廟裡祭祀,比對是否有犯太歲或流年偏沖,並安太歲或點光明燈。這種沖犯民俗,源自古代社會對人與宇宙星辰互動的想像,在傳統農業社會時代尚不顯現,多是生活中遇到不順遂的事時,才會查找原因,透過舉行儀式來化解;但隨著民間信仰的組織化、知識的普及化,從一九七○年代開始,它逐漸演變為一種預防性的儀式,在「新正年頭」,許多人都一定會到大大小小的宮廟裡走一遭,進行這樣例行的年節活動。
至於農曆五月初五端午節,自古以來就被視為是瘴癘瘟疫肆虐的「惡月」,清代文獻曾記載著婦女及孩童,會在此時節將「虎子花」(即月桃花)插在頭上,用以避邪;這項習俗,後來轉型為「虎仔芳」(hóo-á-phang),即以老虎形狀的香包,讓小孩帶在身上避煞,而「虎仔芳」也已經成為香包的總稱,就是希望借用老虎威猛的王者形象,來守護孩童。
位於新北市草嶺古道的虎字碑,由同治五年台灣鎮總兵劉明燈所書寫,據說就是取「雲從龍、風從虎」概念,設立在風口當作空間厭勝物(或稱避邪物)。
老虎雖不是台灣原生種,卻隨著移民文化帶來各式各樣的虎民俗,並深入台灣民間社會,展現在各種民俗脈絡中,反映了民間社會裡豐富而多元的想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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