撰文/林吉洋
北京市東北部順義區、密雲縣一帶是汽車業生產基地,也是重要的農業區。二○一二年底,北京某環保組織接獲一紙網路求援信件,表示密雲縣農民劉玉英承租的農地,長期遭到一家韓資企業非法傾倒工業危險廢棄物。
寫信者自稱是其親屬,在信中描述道:「該企業二○○四年建廠後,一直將大量被定性為『危險固態廢物』的生產廢料粉末傾倒在周邊幾公里內的多個樹林中,劉玉英的承包耕地就是其中一處。這些粉末具備很強的揚塵性質,行為現場遍地狼藉,觸目驚心。土壤表面只要摻雜這種黑色粉末的地方,絕對光禿禿地寸草不生。周邊的成年楊樹更是慘遭塗炭,有的枯萎腐敗,有的破肚剝皮。不論是赤日炎炎的盛夏,還是秋高氣爽的深秋,站在樹林中,盡是滿目瘡痍……。」
劉玉英循廢棄物的來源找到該企業,負責人員也承認廢棄物是他們所傾倒,卻拒絕賠償任何損失,並矢口否認對該土地造成汙染和破壞。劉玉英於是向縣環保局舉報,但環保局在受理後僅對該企業處以行政罰款、要求清理非法掩埋的工業廢棄物,對於劉玉英農地造成的傷害與汙染則是隻字未提。
劉玉英認為農地的生產力已經受損,於是向法院提起汙染求償訴訟,法院初審判決劉玉英敗訴,理由是依據縣環保局出示的土壤檢測報告,「該公司雖有違法傾倒行為,但並未對土壤造成汙染。」相對之下,劉玉英則無法提出有力證據指證農地遭受汙染並使其權益受損。
二○一三年三月,環保組織尋線拜訪劉玉英,為了進一步瞭解危險廢棄物的成分,並建議劉玉英委託合格的檢測機構檢測農地土壤。
檢測發現,廢棄物中含有嚴重超量的重金屬銅和銻,這兩類重金屬皆名列《危險廢棄物名錄》。按照中國國務院頒布的《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》規定,處置或移轉危險廢棄物必須受當地政府環保局的嚴密監管,並由合格專業公司處置。
劉玉英於是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。第一次開庭時,劉玉英心中一度燃起希望。同時,媒體也開始注意這一起事件,報紙更以頭版故事大篇幅報導,引發外界關注。不過,大規模的曝光報導引來政府衝擊性的反撲。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仍判決劉玉英敗訴,並告知她申請的「證據保全」即刻失效。
另一方面,縣環保局則在警力支持下,緊急清理汙染農田。在劉玉英的農地裡,一共清理出超過五百噸非法掩埋的工業危險廢棄物,但清理行動結束後並沒有任何汙染者遭到法律追究。官方的態度似乎是清理結束,本案就此結案。
北京政法大學汙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的公益律師史于稚指出,在環境汙染訴訟中,受害一方有「舉證責任倒置」的保護措施,也就是必須由汙染者舉證「汙染行為沒有發生」或「汙染行為與被告並無關聯」,但實務上這個原則很少被採用,環境汙染事件的受害者往往因為無法證明汙染及傷害確實存在,成為非常弱勢的一方。
環境保護法規落後
因此,即便劉玉英後來委託專業合格廠商再次採集土壤樣本,仍然檢測出超量的銅、銻,甚至新發現的鍶等重金屬,但在司法程序上,劉玉英的求償訴訟似乎已經走到盡頭。
在律師的建議下,環保組織向北京市政府、密雲縣政府申請公開相關危廢監管的資訊,以便釐清在這起案件中,北京市有無存在缺失與責任。另一方面,劉玉英為了捍衛自己的權利,也正積極爭取在法院重新立案的機會,要求汙染者負起責任徹底清除汙染物、恢復這塊土地應有的生產力。
中國律師協會環境與資源法委員會委員的公益律師夏軍,認為密雲縣環保局認定「土壤合乎標準」的檢測報告是影響判決結果的關鍵,單純從法律訴訟來看,法院判決劉玉英敗訴並無不當,「只不過社會效果不好,讓老百姓和受害人沒法理解,這樣的困境在環保訴訟中十分普遍。」
知名土壤專家、廣東省生態環境與土壤研究所研究員陳能場,也在環保組織邀請下參與這起案件的現場調查。他則指出,法院的判決是依據一九九五年制定的《土壤環境品質標準》,該項標準只規定了八種重金屬,包括鎘、汞、砷、銅、鉛、鉻、鋅和鎳。然而,中國作為「世界工廠」在過去二十年間早已產生了上千種化學物質,過時的土壤標準已無法適用。
「這塊農地中超標的鍶、沒標準但含量遠超背景值的銻,在國內還是比較『新』的重金屬,相關資料報告不多,它們對人類健康的威脅不一定像鉻、鎘那樣明顯,但都是有毒物質。以鍶為例,美國有研究認為是比砷毒性還要強的物質,而銻也有致癌風險。」陳能場對媒體表示,「毫無疑問,這是一起典型的、惡意的土壤汙染事件。」
這起發生在「帝都」的土壤汙染事件,受到媒體密切關注,相較之下,其他地區的汙染受害情形則有待調查與了解。中國的環保組織正在從各處土壤重金屬汙染的案例,試圖窺見中國土壤汙染情勢的全貌。
事實上,土壤安全的危機,官方並非完全不知情。相反地,官方早已著手進行全國性的土壤汙染情況調查資料,但卻遲遲未能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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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中國土壤汙染事件簿】(製表人:林吉洋)
- 2007年7月1日:中國國務院主導「全國土壤汙染情況調查和汙染防治工作計畫」啟動。
- 2011年6月3日:中國國家環保部發布「全國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工作綜述」,說明調查之採樣技術及數據調查方法。
- 2012年12月:北京環保組織調查各地重金屬汙染土壤問題,並追究工業生產廢棄物任意傾倒的監管責任,繪製「民間版中國重金屬土壤汙染地圖」。
- 2013年1月:北京維權律師董正偉向環境保護部提出「全國土壤汙染調查報告全文」的資訊公開申請遭到拒絕,續申請行政覆議經裁決駁回申請,引發輿論爭議。
- 2013年12月30日:中國國務院國土資源部、統計局公布「全國土地調查的主要數據公報」。
- 2014年3月20日:中國國務院環境保護部頒布《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畫》。
- 2014年4月17日:中國環境保護部與國土資源部首次發布《全國土壤汙染調查報告》全文,承認土壤汙染問題嚴重。
- 2014年4月24日:人大常委會通過《環境保護法》修訂草案,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。
- 2014年11月15日:湖南環保組織發布「湘江流域重金屬汙染調查結果」,引發環保部門與媒體、環保組織之論戰。
- 2014年10月28日:環境立法部門官員於「第四屆環境修復發展戰略論壇」指出:中央規畫於2016年立法通過《土壤汙染防治法》,由政府財政與企業技術結合推動土壤修復產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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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Not a valid template]↑ 中國近百分之十農地含鎘量超標,隨著大陸農產品開放進口台灣,國人對中國農地汙染問題,無法置身事外。(圖片/imagechina via A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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