撰文/釋證嚴
人生的幸與不幸,都在一念間──無論環境如何惡劣,都能堅強面對,是「幸」;輕易向逆境低頭、自怨自艾,是「不幸」。
無論身體是否健全,而覺悟生命的價值、造福人群,就是有用的生命;反之,四肢健全、生活無虞,但內心充滿怨恨痛苦,不僅為自己帶來苦難,也造成社會的紊亂。
在馬來西亞有位女士,因二十多年前的一場車禍,讓她癱瘓重殘;起初她無法接受事實而自暴自棄,經過慈濟人長期陪伴膚慰,體會到必須面對現實,唯有勇敢地認清自身已是殘障者的事實,並且勇往直前,才能活出自己的一片天。
從此,她開始自我訓練、復健,雖然生活上的小事,對別人而言輕易就能夠完成,她卻必須花上數倍的時間,非常艱辛才能做到,但她從不氣餒。不僅是為了自己,也為了讓高齡的父母親能放心,因此她分外努力。
之後她經常和慈濟人去居家關懷,將自己走過的艱辛路,和別人分享。聽說不少同病相憐的人,都被她的精神所感動,還有許多人更因為她的鼓勵而站了起來。
不僅如此,還訓練自己無力的雙手,操作裁縫車做出一件件拼布作品義賣,藉此付出自己的一分力量;儘管力量微薄,卻能去幫助別人,就如我常說的「滴水成河,粒米成籮」。
她現在已認清自己的命運就是如此,應該接受的,歡喜地接受;能夠付出的,也甘願地付出,這就是「甘願做,歡喜受」。她轉了心念,不再逃避現實,因而開拓出自己的一片天地,確實值得讓許多年輕人或自暴自棄的人作為模範。
殘疾不可恥,窮困也不可恥,可恥的是身體健康卻不做好事,不肯認真精進;很多人常抱怨自己沒用了,為什麼不能轉心念,去除無明煩惱,好好地發揮人生的價值呢?
佛陀教育我們去除內心貪、瞋、癡種種煩惱,啟發人性的悲念,行菩薩道救濟眾生;所以我們不但要守住本分──自愛,還要超越──愛他,為人群奉獻自己生命的價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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