撰文/釋證嚴
人生無常,很難一生順遂;正因為難,所以要珍惜。
有健康的身心,或是有機會為他人付出,做個能幫助人的人,就是歡喜快樂的人生;如許多病患,除了忍受治療時的痛苦之外,也知道自愛、自立自強,如此都是積極的人生。
反觀有些人,生活中或有不如意,動輒輕生,讓大好人生毀於一念偏差,致使家庭破碎,親人承受悲痛與折磨,真是不應該。
因心理不健康而自殺的現象日益嚴重,國際間認為應致力導正大家的觀念,於二○○三年訂定每年的九月十日為「自殺防治日」,希望人人的心中能建立一道防治牆,懂得以感恩心珍惜生命。
既然來到人間,無論出生在富裕或貧窮的家庭,父母都很用心地養育;為人子女應該自愛、珍惜生命,貢獻於社會人群,才是報答父母恩。
前不久,在精舍附近的平交道,發生一起車禍:一位壯年人因為失業而酗酒,一時想不開,走在鐵道上,不幸被撞身亡。這一撞,也撞碎了他的家庭──他的太太傷心欲絕,孩子還很小,將來能依靠誰?真令人不忍心。
俗云:「人生不如意事,十常八九」,輕易自殺,徒然造成遺憾之外,也是不負責任的行為。況且自殺並非因此就一了百了,此生自殺臨終前的恐懼意識,會進入八識田中,將這分恐懼的種子,帶到來生來世──總有一念莫名的惶恐而不能安心,終至苦不堪言。
有位蔡居士,從小到大學業順遂。二十八歲時,發現罹患舌癌,經過手術、化療,漸漸地康復;而後娶妻生子,也事業有成。不料,四十多歲時,舌癌再度復發,連續動了七次手術,飽受割肉補皮之苦,令他痛不欲生,一度想尋短。
所幸有位親戚得知,很有智慧地勸解他:既然事情已經來臨,若無法放寬心,整日憂愁想死,即使菩薩想救,也是愛莫能助。「天助自助者」應該要開啟心窗,樂觀地面對苦難。
他如夢初醒,想到自己已經承受過這麼多苦,也都走過來,為什麼不珍惜生命?於是重新振作。後來因緣際會接觸到慈濟,在慈濟團體中,得到自信與為人付出的快樂。
我常說:「人生只有使用權,沒有所有權。」我們要及時發揮生命良能,培養正確的生命觀,即使遭逢逆境,也要堅強地面對,並以信心、毅力與勇氣度過難關,進而以感恩心和歡喜心幫助他人,成為他人生命中的貴人;如此,人生就會很有價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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